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隨州高新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隨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區域性統一評價試點工作方案》《隨州市企業投資項目代辦服務工作方案》《隨州市“多規合一”工作推進方案》《隨州市工業項目“先建后驗”工作推進方案》和《隨州市工業建設項目“多圖聯審”工作推進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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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區域性統一評價
試點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意見》(鄂政發〔2018〕26號)、《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8〕28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開發區、工業園區區域性統一評價試點工作方案和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與省政務服務網對接及推廣應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18〕64號)精神,推動隨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區域性統一評價試點工作,壓縮投資項目報建審批時限,推進審批便利化,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先行先試、勇于探索”的改革要求,在隨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開展投資項目報建審批區域性統一評價試點,對園區內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礦產壓覆、文物保護、地質災害危險性、地震安全性、氣候可行性、洪水影響等開展統一評價評估試點,入駐區域內符合整體規劃和功能定位、屬于主導產業的投資項目可不再進行單獨評價,相關審批部門互認統一評價評估報告,最大限度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組織。由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協調相關部門聯合在指定的試點區域內進行集中評估。隨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統一評價評估試點范圍為化工園區(化工園區不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府南高新產業園,總面積741.45公頃。各縣(市、區)要結合當地實際,確定開發區統一評價評估試點范圍。評估成果由落戶該試點區域內的項目免費共享,咨詢評估費用由受益當地政府統一安排,不得要求項目單位分擔成本。
(二)各審批部門對落戶區域性統一評價試點區域內的項目,不得再要求項目單位單獨辦理相關審批事項,實行結果互認。
(三)時效統一。區域性統一評價成果有效期最短為一年,法定時效長于一年的評估成果在有效期內予以采用,不再重復評估。
三、組織領導
成立區域性統一評價試點工作專班,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任組長,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防辦、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氣象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等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隨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分管領導為成員,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負責協調推進工作。各縣(市、區)政府、隨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也要成立相應專班,負責協調推進區域性統一評價試點工作。
四、任務時限和分工
2019年3月底前完成隨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試點區域所有審批事項的區域性統一評價。
市直各相關部門按照上級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審批事項區域性統一評價操作規范,確定開展評估事項的范圍,履行各自職能。各縣(市、區)政府、隨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要建立健全區域性評估評審工作機制,統一組織開展本級管理權限范圍內園區建設項目報建審批環節涉及的有關評估評審,形成整體性、區域性評估評審結果。具體分工如下:
(一)市、縣(市、區)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報批本級管理權限范圍內園區涉及壓覆的重要礦產資源審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負責落實進園區的項目不再另行提交相關評估報告。
(二)市、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按照省生態環境廳明確的范圍和要求,負責開展本級管理權限范圍內園區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環境影響評價區域不包括化工園區),負責落實進園區項目不再另行提交相關評估報告。
(三)市、縣(市、區)水利和湖泊部門負責開展本級管理權限范圍內園區統一的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響評價審批,負責落實進園區的項目不再另行提交相關評估報告。
(四)市、縣(市、區)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做好超出本級文物保護審批權限的報批工作,編制相應的文物保護規劃并納入園區控制性建設詳細規劃。
(五)市、縣(市、區)氣象部門負責根據需要開展氣候可行性論證,制定氣候可行性論證報告,負責落實進園區的項目不再另行提交相關評估報告。
(六)市、縣(市、區)地震部門負責根據需要開展地震安全區域性評估,對地震安全區域性評價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落實進園區的項目不再另行提交相關評估報告。
五、工作要求
各縣(市、區)政府、隨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及市直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將隨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區域性統一評價試點作為推進全市“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抓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按時完成區域性評估評審試點工作。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任務分工要求,向上級主管部門作好匯報,上級主管部門對于區域性統一評價操作規范有新規定及要求的,從其規定。要認真借鑒黃石市試點經驗,積極指導各縣(市、區)、隨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開展區域性統一評價試點工作,研究解決改革過程中的問題和政策障礙,制定對接方案,對各縣(市、區)、隨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形成的評價報告,在有效期內依法依規予以認可。對審批職能部門任意提高標準,人為設置項目準入障礙,抵制或者消極對待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隨州市企業投資項目代辦服務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營商環境,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意見》(鄂政發〔2018〕26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工業建設項目50個工作日內取得施工許可審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18〕71號)、《關于進一步深化投資審批改革的實施意見》(鄂發改投資〔2018〕38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結合“標準地+告知承諾”審批改革,開展“先建后驗”試點,依托湖北省政務服務“一張網”開展在線審批,實行全程免費代辦。
二、代辦范圍
(一)區域。主要服務隨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重點建設項目、招商引資建設項目(新建、改建、擴建、遷建)。
(二)環節。提供企業注冊、項目備案、用地審批、施工許可等不同階段的審批代辦服務。
三、運行流程
(一)信息歸集。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投資項目在線審批平臺,連接項目申請單位、專職代辦員和審批部門窗口,暢通線上交流,傳遞推送信息。
(二)登記賦碼。指導幫助企業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平臺業務系統進行網上信息登記、相關材料申報。
(三)申報受理。指導幫助企業登陸湖北政務服務網,填寫相關信息,上傳相關資料,提醒部門及時受理。
(四)同步審批。專職代辦員與部門窗口之間同步溝通,協同審查項目申請材料,在承諾時限內及時通知項目單位領取審批結果并將結果上傳到湖北政務服務網。
(五)限時辦結。“先建后驗”各階段聯審聯辦總用時,控制在本階段單個審批事項最長承諾辦理時限內。
(六)嚴格監管。各部門要嚴格落實“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要求,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在“先建后驗”審批服務過程中,發現企業失信行為的,納入聯合懲戒范圍,建立健全失信行為認定和懲戒工作的責任追究制度。
四、服務方式
(一)線上咨詢。依托湖北政務服務網,通過多渠道(主要包括電話咨詢、微信在線咨詢、QQ在線咨詢),為企業提供咨詢服務。
(二)代辦服務。結合實際,適當利用社會力量,由專業的代辦咨詢公司對建設項目提供從報批報建階段到項目落地階段“一對一”專業化的“媽媽式”服務,服務內容涵蓋投資項目全領域,解決項目落地難,為企業省時省力。
(三)對接指導。對納入代辦服務的建設項目,及時對接協調,全程跟進了解項目進度,監督辦理過程,對審批環節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組織召開協調會予以解決。
五、保障措施
按照“建立專業專職的政府領辦代辦隊伍”的要求,一是在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設立“代辦服務中心”,科學設置專職崗位、合理配備專職人員;二是以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專業團隊,擴充各類技術專家力量,為項目審批提供專業化、精準化的全程免費代辦服務;三是企業投資項目所在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為企業提供“一對一”服務,一個項目一個秘書(履行專職代辦服務職責),主動了解訴求,積極幫助企業做好工作銜接。
隨州市“多規合一”工作推進方案
為認真貫徹《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工業建設項目50個工作日內取得施工許可審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18〕71號)精神,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營商環境,形成“多規合一”的“一塊藍圖”管理格局,并以此為基礎,統籌協調各部門提出統一規范的項目建設條件,達到建設許可條件后,由相關部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特制定隨州市“多規合一”工作推進方案。
一、實現“多規合一”的初步“藍圖”
(一)執行“多規合一”。2019年,統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實現兩個規劃的基本融合,為申報省政府批準土地征收和農用地轉用提供前提保障。
1.完成全市范圍城鄉規劃集中建設區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擴展邊界的融合統一,形成城鄉建設用地管制空間邊界紅線劃定的“一張藍圖”管理。(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
2.完成全市范圍城市擴展邊界內部,土地用途分區的基本融合統一,兩個規劃共同明確禁止建設區、限制建設區和建設用地區。(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
3.完成全市范圍城市建設區內,建設用地布局的初步融合,將不能滿足城鄉規劃建設用地布局需求的區域,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條件建設區,可根據實際發展需求進行年度調整,實行動態融合。(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
(二)規范項目建設條件。在規劃管理過程中,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統籌協調各部門,對每個地塊制定統一規范的項目建設條件,將統一確定的建設條件納入土地出讓條件,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以此作為“先建后驗”的監管標準。(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
二、實現“多規合一”的深度融合
(一)推進政府部門改革和相關職能整合。根據機構改革方案,將自然資源利用相關規劃職能進行歸并。(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各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
(二)完善規劃體系建設。依據法律法規,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總體規劃、林業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生態保護規劃及其他相關部門規劃進行“多規合一”,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并以此形成“一套指標體系”“一張藍圖”“一個信息平臺”管理。各部門以國土空間規劃為基礎,編制部門專項規劃。
“一套指標體系”:協調整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規劃目標,形成“多規合一”的核心目標指標體系,根據城鄉發展邊界等管制分區的不同國土空間管控要求和目標,制定相應規劃與管制指標體系,保障各類國土空間管制分區實施。
“一張藍圖”:將“多規”涉及的用地邊界、空間信息、建設條件等信息參數融合到一張底圖上;在用地分類、開發強度測算、開發適宜性評價、“三區三線”(生態空間、農業空間、城鎮空間,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上形成統一技術標準,高度融合。
“一個信息平臺”:建立全市統一的“多規合一”管理信息協同互通機制,實現部門信息共享,與行政審批系統實現數據交換,便于有關職能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及時溝通,為實現“多規合一”高效的管理提供信息技術支撐。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
(三)完善法制建設。明確國土空間規劃作為“多規合一”主要載體的法律地位,統一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空間布局指標約束標準,完善相關規劃編制規程。(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司法局)
三、保障措施
建立用地申請審批的部門聯審機制,從用地選址開始,相關部門進行聯合選址、審查、審批。從工作組織、協調會商、完善制度、實施管理方面,構建市政府統籌、多部門參與的協調和監管工作機制,制定部門間協作管理流程,制定協調消除“多規”管理過程中存在矛盾的原則和方法,加強“多規合一”長效運行監管。
隨州市工業項目“先建后驗”工作推進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發改委、省機構編制委員會等15廳局《關于進一步深化投資審批改革的實施意見》(鄂發改投資〔2018〕389號)精神,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釋放投資活力,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實施原則
工業投資項目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投資企業按照政府職能部門設定的準入條件、建設標準和相關要求,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諾書,依法依規開展項目施工,實行“先建后驗”,同步實施全程跟蹤服務,項目竣工后進行聯合驗收與發證,企業達標后方能投產。
二、適用范圍和對象
適用于我市各級開發區開展了區域性統一評價,且符合整體規劃和功能定位、屬于主導產業的備案類工業企業投資項目。
三、辦理流程
(一)申請與受理。對通過發改部門審核,符合備案準入條件的工業投資項目,由投資企業提出申請,具備以下條件的,由相關部門、開發區管理機構對企業申請進行受理:
1.經市、縣(市、區)政府審批通過的項目修建性詳規;
2.經審查合格的勘察、設計文件;
3.簽定了建筑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4.進行了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登記。
(二)承諾與公示。投資企業根據職能部門設定的行業準入條件和標準,按照規范的格式簽訂承諾書,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分別報相關部門備案。
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對投資企業提交的承諾書進行審查,審查同意后將全部承諾內容向社會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出具審核意見。
項目簽約并取得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審核意見后,由住建部門頒發施工通知單。
(三)建設與監管。投資企業根據承諾事項和準入條件、標準,依法依規開展項目施工,各管理部門、開發區管理機構按照職責進行全過程跟蹤服務與監管,指導投資項目按照相關標準進行施工,督促完善相關手續,并對是否按照承諾標準、設計要求開展施工進行監管服務。
投資企業在項目竣工前完善所承諾的各項手續,并對可能因相關技術評估未通過造成的投入損失自主承擔風險及后果。
(四)驗收與發證。在承諾的各種手續齊全,具備驗收條件后,組織聯合驗收。項目驗收合格后,發放驗收及許可文件。
四、職責分工.
(一)核準投資項目。嚴格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包含的禁止、許可事項。對禁止準入的事項,市場主體不得進入,行政機關不予審批、核準,不得辦理有關手續。對許可準入事項,由市場主體提出申請,行政機關依法依規作出是否予以準入的決定。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氣象局、市應急管理局等)
(二)規范準入標準、承諾與公示。相關部門應編制項目準入基本條件,設定行業和項目個性化承諾標準,明確違反承諾應承擔的責任,制定規范、標準的承諾書與公示內容、公示方式等。(責任單位: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執法委員會、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氣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民防辦等)
(三)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實施“先建后驗”的投資項目,相關部門必須切實加強事中事后服務與監管,落實好監管責任。
加強事中監管。相關部門要對投資企業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是否按照承諾的標準、通過審查的設計規范要求,以及針對項目的施工質量、安全、消防、環保等內容進行動態監管和指導服務,尤其要加強對關鍵環節、關鍵技術、關鍵設備進行重點監管。
相關部門、各級開發區管理機構可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動態監管辦法,對項目建設中未按照承諾要求實施的問題進行分類處置。對可通過整改、完善達到承諾要求的一般性違反承諾問題,通過出具提示函、整改建議書等方式,責令限期整改;對涉及質量安全、隱蔽性工程等無法通過后續措施整改的嚴重性違反承諾問題,依法依規立即下達停工要求,并給予相應處罰。經整改仍未達標的項目,終止適用本方案的相關規定,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投資企業責任。違規建設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其他應當承擔的責任由投資企業承擔。
投資企業不按照承諾辦理或在建設過程中肆意妄為、擅自改變方案、設計、施工組織活動,在土地、規劃、建設、環境保護、質量安全、人員管理上出現問題的,停止建設施工活動,投資企業自主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并納入不良行為記錄。在建設活動中,由于各方責任主體的原因,造成建設項目驗收不合格,又無法整改到位的,禁止企業投產使用,停止辦理不動產手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相應的責任主體自行承擔。
加強事后監管。項目竣工投產后,相關部門要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開展抽查和定期檢查,及時排查并消除各種隱患。
(責任單位: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執法委員會、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氣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民防辦等)
(四)實行聯合驗收。制定聯合驗收管理辦法。聯合驗收的內容分為工程類綜合驗收和專項綜合驗收兩大類。(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氣象局、市民防辦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的工業項目“先建后驗”改革領導小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氣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民防辦等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統籌協調改革過程中行政審批、過程監管、過程服務等重大問題,協調完善改革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市住建局主要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建立容錯機制。鼓勵和支持“先建后驗”改革工作的進一步深化,對工作中主觀上出于公心、擔當盡責,客觀上由于不可抗力、難以預見等因素,未達到預期效果、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行為或失誤,可予容錯,對其免予問責或從輕、減輕處理。
(三)提高服務水平。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以及各職能管理部門、各級開發區管理機構等責任單位要加強工作人員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其業務素質和操作技能,提升綜合服務水平。同時要定期開展評估,調整優化工作方案,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完善工作措施和管理辦法。
隨州市工業建設項目“多圖聯審”工作
推進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營商環境,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工業建設項目50個工作日內取得施工許可審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18〕71號)精神,推進工業建設項目“多圖聯審”改革,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工業建設項目為重點,將消防設計審核、人防設計審查、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等技術審查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提升施工圖審查質量和審查效率,優化我市工業建設項目軟環境,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我市各級開發區開展了區域性統一評價,且符合整體規劃和功能定位、屬于主導產業的備案類工業企業投資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人防設計審查、消防設計審核、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實施“多圖”聯合審查管理。
三、實施主體
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通過政府采購或公開招投標確定具有相應施工圖審查資質的第三方中介服務機構開展審查。
四、工作流程
(一)統一受理。建設單位在完成全套施工圖設計文件后,將需要審查的施工圖紙和相關資料,一次性報送至 “多圖聯審”受理窗口。對于提交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多圖聯審”窗口出具書面受理通知單,啟動圖紙并聯審查程序;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補齊修正。
(二)聯合審查。施工圖聯審原則上采用一次報審制度,即一次報審,直至通過。
1.首審。圖紙審查單位依據職責分工,同步開展審查工作,在承諾期限內出具審查意見,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
2.復審。建設單位根據首審意見對設計內容進行修改,將修改后文件提交圖紙聯審單位復審,復審可一次或多次,直至審查合格為止。
3.審查時限。施工圖設計文件并聯審查,對中型以下建設工程審查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大型工程或技術特別復雜的審查時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圖紙修改和會商時間不計入審查時限。
(三)申報辦證。施工圖紙聯審通過后,建設單位按要求補齊申報辦證相關材料,相關部門或圖審機構根據職責權限,出具審查合格意見書。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審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施工圖設計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內容進行審查。
(二)一次告知。首審時,對審查內容一次性提出審查意見,統一告知建設單位。
(三)限時辦結。在承諾時限內提出審查意見,并加蓋本單位專用章;設計文件如需修改,建設單位按照審查意見應及時組織修改,并報審查單位復審。
(四)檢查督導。市政府成立隨州市工業建設項目“多圖聯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市民防辦、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聯審日常工作,溝通協調解決多圖聯審相關問題,督導“多圖聯審”工作,確保審查公開透明、按時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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