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深入推進隨州市城市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城市品位,全面提升城市用水效率,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市政府組織隨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研究起草了《隨州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現將有關起草情況說明如下:
一、起草的背景
一是國家有號召,省政府有要求。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國家節水行動,減低能耗、物耗,實現生產系統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深入開展節水型城市建設,使節約用水成為每個單位、每個家庭、每個人的自覺行動”,并提出了“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16字方針,發出建設節水型城市號召。為貫徹中央要求,積極開展國家節水型城市創建,湖北省先后制定了《湖北省節約用水條例》《湖北省節水行動實施方案》,明確提出要求“2025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部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標準”。目前,武漢、黃石、宜昌、荊州等4個城市已通過了國家節水型城市驗收評審,荊門、鄂州、天門、十堰、襄陽等5個城市已獲得省級節水型城市稱號。孝感、隨州、咸寧市正在積極準備申報省級節水型城市。
二是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指標有任務。按照《國家節水型城市申報與評選管理辦法》(2022版)要求,具有本級人大或政府頒發的有關城市節水管理方面的法規、規范性文件,是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的“一票否決”項。省內宜昌、鄂州等地市均有相關規范性文件,但我市目前尚未出臺相關文件。
三是經濟可持續發展有需求。為加快城市提能級,提升城市發展品質,提高城市用水質效,在隨州市第五次黨代會報告和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市主要領導明確提出隨州市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確定了“2022年12月前獲得省級節水型城市稱號,2023年底前基本具備申報國家節水型城市條件,確保2025年前成功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目標。城市節水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用規章制度來保障,很有必要制定出臺《隨州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城市節約用水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水資源,促進城市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全面推進我市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工作。
二、起草的過程
(一)立項。2022年4月15日經市政府同意列入隨州市2022年重大行政決策項目。
(二)調研起草。依據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要求和《湖北省節約用水條例》《湖北省節水行動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2022年先后考察學習了宜昌、鄂州等地管理經驗,并結合我市實際,擬定了《隨州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一是多次開展討論。組織局屬業務科室、二級單位等相關負責人和局屬法律顧問對《隨州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了多次討論并完善。二是書面征求意見。2022年2月中下旬以來,征求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大洪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部門的意見,共收到建議意見25條,采納25條,及時按照反饋意見修改完善,上報市政府審定。
(三)公眾參與。2022年3月11日至4月11日,通過市政府網站公布《隨州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公示期滿,未收到意見建議。
(四)專家論證。2022年4月20日,經組織5名專家對細則進行充分討論,未提出修改建議,專家認為,出臺我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已是勢在必行,迫在眉睫,需盡快報請市政府出臺。
(五)風險評估。經組織評估,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程序要求,符合全社會大多數社會公眾的實際需要和對美好生活的追求,能給大多數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帶來實實在在的便利,也盡最大可能維護了大多數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對社會公眾的影響極小,引發群眾性事件和造成重大社會負面影響等社會穩定問題幾率較低,具有較強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綜合評估風險等級屬于低風險,風險可控,可實施。
(六)合法性審查。委托律師和法制審核單位進行了合法性審查。
(七)集體討論。按要求對細則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以及在執行過程中的廉潔風險進行充分討論,形成一致意見。
2022年5月21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熊忠海主持召開局黨組專題研究會議,討論《隨州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送審稿),提出要按照《湖北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要求迅速完善程序,盡快報請市政府審定核。2022年5月30日市政府五屆1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隨州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決定以隨州市人民政府名義印發執行。
三、主要內容
《隨州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分總則、用水管理、節約用水、保障和激勵、法律責任、附則共六個部分的內容,主要內容是:
一是適用范圍和群體。隨州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二是計劃用水管理主體及要求。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的領導,建立議事協調機制和考核評價制度,推進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城市實行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供水主管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結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水資源綜合規劃編制城市節約用水發展規劃和年度節約用水計劃。用水戶實行居民用水戶和非居民用水戶分類管理,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用水量大的非居民用水單位實行超計劃用水累進加價制度。
三是城市節水措施和獎勵制度。城市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制定節約用水方案,配套建設節約用水設施,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等;鼓勵加強節水科研,推廣節水新技術、新器具等;生活用水按戶計量收費,對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實行臨時用水限制措施;鼓勵和支持開發利用非常規水資源;特種行業用水在節水的同時要對排放水進行綜合利用。
四是城市節水保障和激勵。發改、財政等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建立完善分類定價、差別水價、階梯式水價等水價機制,促進和引導全社會節約用水。通過水價調節、財政補助、稅收優惠等方式支持節約用水項目、活動,對節水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實行獎勵制度。
五是法律責任。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六是附則?!峨S州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對部分名詞進行了解釋,明確了辦法的生效日期,施行過程中上級國家機關有新的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其他事項
(一)強化宣傳。通過各種宣傳媒體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讓全體市民充分了解水情、了解節水的重要性,增強人們對水的危機感、緊迫感,激發廣大群眾參與節水的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全民節水意識。
(二)加強節水載體創建。每年組織開展省級節水型單位、小區、企業的創建工作,進一步提升節水載體覆蓋率;
(三)加強節約用水管理。進一步推進非常規水資源的利用,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同步提升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管理水平,加強非居民用水戶計劃用水管理,全面貫徹落實非居民超計劃(定額)累進加價,讓城市節約用水工作向更深、更廣的領域延伸。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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